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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外出、返乡及离校返校安全管理工作,搭建起学院与家长互通有无的信息交流平台,达到家校形成合力共同教育的目的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严格学生请销假及日考勤制度
1、严格落实《忻州师范学院学生考勤制度》(院政字[2003]72号),对学生上课、实验、实习、劳动、军训、勤工助学等院系规定参加的各项活动要进行严格的考勤,履行好请销假手续。对毕业生未完成学业且在毕业离校前不得以参加工作、工作实习、岗前培训等理由请假。
2、班级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日考勤,每日晚休时须掌握学生的去向,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,并做好记录,对外出学生情况要进行跟踪督查,落实好学生人身安全排查登记。对彻夜未归的学生,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,密切关注学生行为动态,如有特殊情况,应及时向系、学院进行报告。
3、在学院安排的法定假期学生开学报到当日,各系要及时统计学生到校情况,并向学生工作部(处)进行报告。
二、建立多形式的家校联系平台
1、各系要安排辅导员建立“家—校联系平台”,通过建立QQ群、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即时通信息平台的形式,随时与家长进行个别或集体通报联系,让家长随时掌握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情况,特别是在学院放假学生离校返乡、离家返校等期间进行点对点报告,确认每一名学生平安离校、顺利到家的信息。对在假期内不回家且离校外出的学生,必须经由家长批准确认后,学生方可外出。
2、对日常表现异常的学生,要安排专门师生重点关注其行为动态,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及系领导进行报告。对于行为特别异常、思想特别偏激、情绪特别不稳定的问题严重的学生,要及时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回,做好与家长对接事宜,确保学生平安离校。
三、做好家长来校接待工作
1、各系要做好家长来校来访接待工作。学生家长来校后辅导员及系领导要积极做好与家长沟通交流工作。若学生出现较为严重的问题,必要时由系领导向学院相关部门报告,由相关部门安排专人与系领导、辅导员共同做好家长来访工作。
2、家长来校来访后,需要与非其子女的学生进行沟通交流,必须经辅导员、系领导同意后,方可安排与学生见面。
3、各系要本着解决实际问题,一切为了学生成长发展的工作原则,做好协调沟通,实事求是地向家长说明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表现,不得发生冲突,不制造矛盾,不讲不利于学院声誉的问题。同时,要认真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的精神,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。
四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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