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系现有历史学(师范类)和文化遗产2个本科专业。
一、历史学专业
1.培养目标:本专业依据党的教育方针、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和地方基础教育改革需求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立足忻州、面向山西、辐射全国。培养有正确的历史观、民族观、国家观、文化观,师德情怀深厚,具备历史学专业核心素养和中学历史教学能力,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和综合育人能力,富有创新精神与终身学习能力,能够适应新时代高质量中学历史教学发展,胜任中学历史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工作的骨干教师。
2.课程设置:本专业的主干学科为中国史和世界史;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是中国通史、世界通史、中国历史文选、史学概论、中国史学史、外国史学史、中国思想史、中国文化史、中国经济史、考古学概论、中学历史学科教学论等;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有毕业论文、教育见习、教育实习、教育研习、社会实践等。其修业年限为四年。授予的学位为历史学学士。
3.就业前景:毕业生主要从事初中、高中、中专等学校的历史学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教育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,也可在文化、出版等事业单位从事业务及文秘工作,以及为各高校和科研单位提供高素质的硕士生源。
二、文化遗产专业
1.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适应文化行业、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,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,具有文化遗产专业基础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艺术修养,具备一定的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技术,熟悉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,系统掌握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,初步具备文化遗产研究能力,能够在文化遗产科研机构、管理部门及工程企业等单位从事文化遗产的价值研究、保护传承、有效利用和科学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。
2.课程设置:本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是中国古代史、中国近现代史、世界文明史、山西文明史、文化遗产概论、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、考古学概论、文物学概论、世界遗产导论、博物馆学概论、文化遗产法规与政策、文化遗产保护概论、民俗学概论、文化遗产规划与管理、文化产业概论、文化人类学、中国建筑史、文化遗产专业英语等;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有毕业论文、专业实习、社会实践等。其修业年限为四年。授予的学位为历史学学士。
3.就业前景:毕业生主要就业于文物保护机构、博物馆、考古研究所、文化旅游部门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博系统,从事文化遗产管理、展览策划、文化研究等工作;同时可进入教育机构、文化传媒企业、文旅策划公司等,参与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、文创产品开发、政策制定与推广;部分毕业生投身学术研究机构或国际组织,推动文化遗产传承与可持续发展,以及为各高校和科研单位提供高素质的硕士生源。